自西汉司马迁写就《史记》,到民国赵尔巽等人纂成《清史稿》,历史上被中国人奉为正史的史书共有二十六种,除了五种外,其余史书中均撰有音乐志,只不过名称、体制、规模有些差别而已。
正史中以专志记载音乐,说明了音乐在人类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体现了音乐在中华文化中的重要地位。我国最早的专论音乐的篇章《礼记·乐记》指出:“乐者,天地之和也”“仁近于乐”“故乐行而伦清,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天下皆宁。”
人们称《史记》中的音乐志为“乐书”,《晋书》《宋书》《南齐书》《魏书》《旧五代史》《宋史》《辽史》《金史》《新元史》《明史》《清史稿》中的称为“乐志”,《隋书》《旧唐书》中称为“音乐志”,《汉书》《新唐书》《元史》中则与礼志合撰,被称为“礼乐志”。
正史中的音乐志,记载了乐制、乐论、乐律、乐器、乐歌、乐舞、乐人等等,叙述了音乐的起源与发展,论述了音乐的功用及意义,贯时千载,自成体系,为世界各国所仅见,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