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了
家庭学法“花样”多

本报记者 朱 雯 周 琳  通讯员 吕明婕 夏永强 许 魏

参观法治场馆、家庭趣味知识竞赛、争当社区普法志愿者……同学们发现自己在家中学法也能花样百出、乐在其中。同学们还在父母的引导下,将学到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学习和生活中,主动践行法治精神。

“打卡”学法有收获

常熟市实验小学五(4)班钱伟丰的妈妈是一名律师,耳濡目染下,钱伟丰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不仅常向妈妈请教,家门口的法治雕塑公园也是他和妈妈常去的“打卡点”。邻里相处要和谐、校园霸凌要警惕……公园里有图文并茂、生动诙谐的普法小故事、小漫画,扫一扫雕塑上的二维码,不仅能查阅雕塑介绍,还能观看法治微电影。“每周末,我都会去那儿走一趟,散步的同时,还能学到各种法律知识。”钱伟丰还将学到的法律知识带到班级分享给同学们。这周班级的法治主题班会上,钱伟丰为同学们播放了一段他和妈妈录制的关于拒绝校园霸凌的法治小视频,并告诉大家:“法律可以保护我们,遭遇校园霸凌一定要向大人求助!”

法官妈妈教“走路”

“打开车门前要注意什么?”南通市通州区实验小学五(1)班曹雨瞳家正展开一场别开生面的交通法知识竞赛。爸爸和女儿为选手,专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法官妈妈当评委。妈妈一读完问题,曹雨瞳就立刻从座位上“弹起”,进行抢答:“带好随身物品!”“不对!是要观察后方是否有来车或行人。”爸爸立即否定,并说出了自己的答案。看着爸爸得分,曹雨瞳心里有些不服气,准备在下一道题中追平比分……每次公布完正确答案,妈妈都会结合工作中遇到的真实案例进行一番讲解,让曹雨瞳在学习交通安全法规的同时,懂得遵法、养成良好习惯的重要性。现在,曹雨瞳不仅自己更加积极地参与校园学法活动,还号召同学们一起学法、守法、用法。

普法达人有底气

作为学校里的“普法小达人”,扬州市育才小学六(9)班陈思聪知道的法律知识可真不少,这都得益于妈妈经常带他参加社区组织的法治宣传活动。在社区“交通文明行”志愿活动中,得知骑电动车要戴头盔是“硬性规定”,他第一时间向身边的人“普法”。有一次,他和妈妈在车上看到有个骑电动车的人不仅没戴头盔还准备闯红灯,他赶紧让妈妈靠边停车并上前劝阻。“妈妈跟他讲了不戴头盔和闯红灯的危害,我也拿出道路交通安全法里的规定来说服他,那位叔叔停下了车在路边耐心等待,还夸我懂得真多。”陈思聪说:“有法律做‘后盾’,我劝人的时候底气更足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