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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境外修学新规“去营利”
教育内容不低于三分之二

时讯

本报讯 每年寒暑假,有不少中小学生走出国门,境外修学,体验异域文化,感受异国风情。3月31日,省教育厅举办新闻发布会,表示将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境外修学旅行活动管理。

2013年7月6日的韩亚航空事故引发社会对中小学生修学旅行活动的广泛关注,更引发了大家关于修学旅行利弊、优劣的讨论。自2013年7月以来,省教育厅多次开展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今年1月2日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民政厅、省外办、省工商局、省旅游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境外修学旅行活动管理的通知》。

修学旅行是一种将“学习”与“旅行”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以学习为主,兼顾参观游览的体验式素质教育活动。通过科学设计线路行程,有针对性安排内容丰富的参观与学习活动,有利于为学生营造浓厚的语言学习语境,开拓学生视野,增强学生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因此,《通知》明确中小学生境外修学旅行活动应当坚持不以营利为目的,强化教育活动主题,以学生素质培养为导向,积极促进中外学生的双向交流。应当坚持以学习教育内容为主,教育内容所占比例一般不低于三分之二。      

此外,《通知》还就明确界定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双方职责,规范境外合作,足额缴纳保证金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记者 杨晓勤 通讯员 王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