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了
税法精神润童心

本报记者 郭 瑞  通讯员 鲍明成

 

“我们学校成立了‘红领巾税校’,我现在是一名‘税法宣传员’啦!爸爸,您有没有按章交税啊?”镇江市丹徒区西麓中心小学五(1)班刘玉潇放学回到家就拉着开物流公司的爸爸问这问那,还递上了税法宣传单。爸爸告诉他:“咱家公司交的税都是从银行账户里及时扣除的,从来没有偷税漏税。”这让刚学习过税收知识、明白纳税光荣的刘玉潇感到十分自豪。

去年,丹徒区税务局与西麓中心小学联合成立了“红领巾税校”。打那以后,税务局的叔叔阿姨们不仅定期来给同学们讲授税法知识,还送来了40台崭新的电脑和1千多册同学们喜爱看的图书,用于建立“红领巾税校图书角”“红领巾税校图书室”“红领巾税校网络教室”等活动阵地。

在西麓中心小学,像刘玉潇这样的流动儿童占了70%,他们的父母大多是从外地来这里做生意的。“为这些流动儿童启蒙税法知识,能够起到小手牵大手的作用,带动他们的父母合法经营、按章纳税。”副校长范艳荣说道:“红领巾税校不仅向同学们宣传税法,更有助于同学们从小培养公民意识,让同学们从小种下讲诚信守规则的种子。同时,将他们的思维和兴趣延伸到社会的大课堂,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意识。”

红领巾税校激发了同学们学习宣传税法的热情,他们利用班队课分享与税收有关的故事,课余他们也会相互交流自己在生活中的新发现,揭发偷税漏税的现象。“有的商家为了偷逃税不开发票,会给顾客打折或者赠送小礼品。我们不能为了小恩小惠而助长不良之风,消费后一定索要发票。”五(1)班赵宸悦说,税法精神让不少同学改变了过去写作业“钻空子”、偷懒的习惯,“我们学生也应该像大人们纳税一样,不折不扣完成作业。”

“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我们每个人都享受着税收带来的好处。”五(1)班谢薇薇联系身边的事说:“我们生活的城市、我们的校园都是靠税收的钱来建设的。这其实就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体现。”此外,谢薇薇还知道税收具有调节收入差距的功能,“当个人收入达到一定金额要交税,收入越高交的税越多,用于调节和降低贫富差距。我们红领巾税校就专门设立了奖学金,用于帮扶奖励贫困学子。”

生活因税收而更加美好,这些“流动的花朵”也在税法精神的浇灌下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