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了
敬法,也是一门要学好的课

本报记者 邓 园 通讯员 程国斌

打我们出生起,爸妈就无微不至地关心着我们,可光有家庭的护佑还不够——法律也能给我们有力的保护。在跟父母一道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的过程中,我们也感受到,法律是一门“必修课”,它不光给我们提供支持与保护,更是我们行为的准则。

 

法律原来就在身边

 

父母教育我们,法律时刻守护着我们,就连家庭中的很多事,我们也要依法去处理——

以前,海门市能仁小学六(1)班悦悦的爸爸爱跟朋友聚会喝酒,醉酒归来后,爸爸常无端训斥悦悦和妈妈。五年级时,妈妈带回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读给爸爸和悦悦听:“父母要以良好的品行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爸爸惭愧地向悦悦和妈妈保证今后滴酒不沾。“这件事让我懂得,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悦悦说。从那以后,她也开始关注一些跟青少年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仅以此作为自己行为的准则,也能适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妈妈,您是不是偷看我的日记啦?这是在侵犯我的隐私权!”盐城市伍佑初级中学初三年级的瑶瑶愤怒地吼道。可反省后,瑶瑶感到自己的言行有些过激,她找妈妈沟通时,妈妈也正准备向她道歉,“你最近有些心不在焉,问你时你又不肯说,于是我想出了偷看日记的坏办法……”这件事后,瑶瑶跟妈妈约定,有了烦恼一定会向她倾;妈妈也向瑶瑶保证,尊重她的隐私,再也不偷看日记了。

 

法律并不枯燥

 

父母带着我们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我们发现,法律一点儿也不枯燥,它与我们的学习和生活息息相关。

南京田家炳高级中学高一(7)班的殷天豪曾在楼下便利店买过一罐变了质的汽水,他本打算扔掉,可爸爸却“斤斤计较”,还援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殷天豪上了一课。在爸爸的教导下,殷天豪发现法律并不枯燥,很多芝麻绿豆般的小事都能找到法律条文作为“援助”。现在逛超市时,殷天豪都会留意产品的生产日期等相关信息,既是保护自己的权益,也承担起小监督员的责任。

常熟市王庄中学初三年级的舒舒爱看作文选,有一次,她在考试时抄袭了一篇烂熟于心的优秀作文,虽得到了老师的表扬,却被知晓“内情”的妈妈严肃地批评了。妈妈说,抄袭是在侵犯别人的著作权。妈妈详细地向舒舒解释了著作权的法律含义,并鼓励她从模仿出发,变模仿为创新。现在,舒舒再也不“复制粘贴”别人的文字了,而是将其咀嚼后,转化成促进自己成长的养分。

 

守法其实也快乐

 

父母常教育我们要从小学法,遵纪守法。与此同时,我们还主动地做起了法律的宣传员,在这过程中,我们感受到由衷的快乐。

“过马路一定要走人行道,不能横穿马路或闯红灯!”以前,盐城市伍佑初级中学初二(2)班的张美总嫌爸爸啰嗦,可上学期目睹一位行人因闯红灯而遭遇车祸后,张美对爸爸的叮咛很是感恩。在爸爸的指导下,张美通读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暑假里,她用学到的法律知识给社区的小伙伴作了一次交通安全的讲座,收获了很多好评。

自从参观了江阴市青少年禁毒教育馆后,江阴市新桥中心小学六(2)班的高翌航就开始跟妈妈一起“恶补”《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知识。“妈妈说,青少年不光要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还要主动成为法律的宣传员。”高翌航在妈妈的帮助下,制作了未成年人不宜进入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等场所的宣传小报,现在,他还带动班上的同学,一起成为法律的小小宣讲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