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分热,发一分光”,这句话最早出现在1919年1月15日出版的《新青年》上,鲁迅先生在一篇杂文中语重心长地叮咛:“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
鲁迅先生的话,是希望青年人奋发有为,积极向上,扬长避短,尽己所能,为人类的文明进步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这也是“有一分热,发一分光”的精神实质。
“有一分热,发一分光”,是一个比喻。热,其实就是能力;光,就是基于能力做出的成绩。具体到个人,能力会有大有小,有全面有局限,因此发出的“光”会有强弱之别。但只要有发光之心并付之于行动,就值得肯定,值得赞扬。
历史上,有热就发光的担当之士不胜枚举,但也不乏有热而不发光之人,甚至有热却用来破坏光之人。这都决定于个人的选择,而这个选择决定了格局的大小,人品的高低。
“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同样受能量守衡定律的规范。要发出更大更强的光,就必须积聚充沛丰裕的热。我们要想为人类的文明进步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就必须在能力的培养上下足工夫。否则,便会沦为有其心而无其力。
“有一分热,发一分光”,愿它成为每一个人的座右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