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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范围严查教育乱收费

11月13日,为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国家发改委与教育部发出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专项检查从1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重点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费用,以捐资助学、共建、借读等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公办普通高中超出“三限”比例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乱收费等。